地钧很向往,那样的世界让人安心,每个人都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每个人都能吃饱喝足,每个人都能笑口常开。
那是诸王共治大荒的年代,是黄金岁月。
如今却只可回忆,借助古籍知道。
现如今这大荒上,茹毛饮血的人族太多太多,文明倒退,甚至出现了他所不能理解的易子而食,同类残食。
哪还有一点人族的样子?
没有文明,没有信仰,还能称为人族吗?
地部落乃至其他十一个古老部落,没有人去管,没有人想去管!
这很让人失望,诸王最直系的后裔,却抛弃了诸王曾经付出性命所拯救的族群。
可地钧有什么办法?他难道要恨自己去看了那该死的古籍?知道了上古的辉煌与文明?
不,那没有意义,他是这样告诉自己。
默默变强,成为继承者,游走大荒,说服一些还有文明样子的部落归入地部落。
可这样,又有什么用?
所谓的修行苗子,见不到几个,要来何用?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直到他第二次见到王烁,被那展露一角的天赋动容,深深震撼。
非人,少年王者,黄金之王!
等等词汇排列在他脑海中,最后纷纷粉碎,化为了一点光,一个火把,一个独自前行的人。
古籍上曾有言:王者独行于世。
地钧一直不明白,遇见王烁后,他好像有一点明白了,可依然懵懵懂懂。
直到现在,他清晰的看见这个三年不见的人,两三下打死了头神胎一道的生物,力可搬山动地。
差距宛如天地之隔。
“王者独行于世,是身边鲜有人能伴,走的太快也是一种孤独······”
“大道独行吗?”
地钧脑子很乱,各种情绪与思想交织。
在他身后不远的红缨,听到他的呢喃,眸子微沉,目光放在托举吞山龟的王烁身上。
“独行,是啊,你独行的太快,根本追不上······”
“可就算如此,我红缨也要追!”
“女人心眼很小,至少也让我追上一次,以报当初被你随便找个理由拒绝的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