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七十二章 半封家书

没有私交还替人家卖命?

不是忠心。是被逼的。

许元让人把卢湛的随身物件全部搬到了正堂。东西不多。一个包袱皮裹着两套换洗衣裳,一把折叠剃刀,半块皂角,一只铜镜,还有几张零散的纸页。

纸页里有一封信。

写了一半。没寄出去。收信人是卢湛的妻子。

信的内容极普通。无非是报平安说行程。前面几句都是套话,无非路途平安勿念之类。许元的目光停在中间一行字上。

此去安西,月内可归,勿念。

月内可归。

许元把这四个字翻来覆去地嚼。

从长安到龟兹,走最快的军驿也要二十天。来回四十天。卢湛说月内可归。他压根没给自己留回程的余量。

这说明什么?说明他觉得到了龟兹之后要办的事用不了多久就能办完。快到什么程度?快到连几天的缓冲都不需要留。

杀个囚犯。烧本账册。抹掉痕迹。走人。

在卢湛的预想里,这趟差事就该这么简单。

可问题来了。

枢密使的宣慰使,千里迢迢跑到安西来干一件很简单的事。值得吗?

值得。因为这件事虽然执行起来简单,但知情面必须压到最小。不能假手地方驻军,不能借安西都护府的人。必须从长安带人来。做完了带走。干净净不留尾巴。

但有一个前提。做完之后,卢湛本人也是一条尾巴。

许元靠在椅背上。手指无意识地敲着桌面。

王宗衍用卢湛来灭口。那谁来灭卢湛的口?

卢湛带了三个随从。都是枢密院的卫卒。许元回忆了一下那天夜里的情形。薛仁贵带人去截的时候,三个卫卒拼了命的抵抗。那不是寻常护卫的拼命。是死士的拼命。其中一个被薛仁贵削断了右臂还在往前扑。

死士保护的不是卢湛。是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