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可超能耐:OKK~
能可超能耐:等着,朕去去就回。
能可立马就去搜了相关条款,呃……
能可超能耐:亲亲,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对象限定为女性,女性强迫男性发生性关系不符合该罪名构成要件。
疑似男主的炮灰前妻时今:天助我也!那我可就放心大胆地……
能可超能耐:但是!!
能可超能耐:但是!请注意这个但是!若女性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制男性发生性关系,或进行猥亵行为,将触犯《刑法》第237条,构成 强制猥亵罪!
疑似男主的炮灰前妻时今:??
疑似男主的炮灰前妻时今:等等……强制……猥亵罪?那,这个罪名要是成立了,得判多久?
能可超能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能可超能耐:温馨提示,若行为过程中导致男性身体损伤,可能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还涉及非法拘禁他人实施侵害,还可能触犯非法拘禁罪。
能可超能耐:数罪并罚,画面太美,我不敢看。
疑似男主的炮灰前妻时今:我在自己家,关起门来办事,这总不能算非法拘禁吧?
能可超能耐:咳咳,你自己把握好尺度吧,这个说不好的。
疑似男主的炮灰前妻时今:也对,看来这事得从长计议,那我再合计合计。
能可超能耐:你怎么合计都行。
能可超能耐:但丑话说前头,真要是东窗事发,你可千万别把我供出来啊,我就是一个无辜的互联网嘴替。
疑似男主的炮灰前妻时今:放心,我不是那种人。
疑似男主的炮灰前妻时今:要是出啥问题,我就说是你强迫我干的。
能可超能耐:我强迫你强迫你存在婚姻关系的老公?
能可超能耐:你听听!这逻辑通顺吗?这像话吗?
能可超能耐:合理吗我就问你?你这话说出去,法官听了都要沉默,律师听了都要流泪!
疑似男主的炮灰前妻时今:略略略~
能可超能耐:毁灭吧,真的。
疑似男主的炮灰前妻时今:别别别,你先别忙着毁灭!毁灭之前再发挥一下余热,帮我动动脑子呗。
能可超能耐:你脑子又不长我身上,我怎么帮你动?
小主,
能可超能耐:你把脑子抠出来快递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