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的村民将拔好的秧苗捆成小节,丢过去后,另一边的村民便开始插秧。
余鱼见状,撸起衣袖跟裤管,跟着下去忙活。
糙汉子们看着娇滴滴的姑娘下来,立马急眼了:“姑娘,这可不是你干的活,快别忙活了,小心把衣裳都弄脏了。”
“几位大叔大伯,我是王府下人,是王爷让我过来帮忙的。”余鱼笑的一脸纯真:“你们放心好了,我原本就是地里刨食的,这些活干的来。”
糙汉们原本还怀疑这姑娘说的话,等看到她的这番有模有样后,立马叹为观止。
余鱼越干越起劲,虽说在现代也干过农活,但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而现在的手脚麻利,完全是这具身体自带的本能。
此时的王嫣然正对镜梳妆,见丫鬟往她发髻上插了很多发簪,立马想起余鱼说过的话。
没错,她是来干活的,而不是来秀美貌的。
想到这,她把头上多余的簪子全部拔下,只留了一根玉簪作为点缀,再穿上这改良版的裙子,整个人看起来像是那么回事了。
“走,燕儿。”
“是,小姐。”丫鬟燕儿是农女出身,对于下水田拔秧苗的活,对她来说最是简单不过。
但苦了王嫣然这个千金大小姐的这副尊贵之躯。
在这之前,她连田地长什么样子都不知晓。
这干活确实为难她,但为了能让王爷另眼相看,她豁出去了。
但这水田,到处都是淤泥,这若是一个不小心,摔着了可怎么好?
正在她犹豫不决时,就见一抹高大的身影如期而至。
萧以墨一改平日装扮,穿着一件青色的布衣,脚上踩着是草鞋,就连平时发束玉冠的满头青丝,也只用一根黑色发带束起。
余鱼瞅着他这副装扮看起来跟村里的小伙无异,但那自带贵气让人无法忽视。
果然这底子好,哪怕身披麻布,那都是异于常人的。
看到萧以墨下地的动作,余鱼快要惊掉下巴。
高高在上的王爷下地,这也太接地气了。
果然,这在百姓心里的好口碑,可不是白来的。
萧以墨就喜欢看她那震惊的小脸,小时候他就爱下河摸虾,上树掏鸟蛋。
不过是下地而已,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在军营的那几年,就跟将士们一起种过番薯,打过猎。
萧以墨都下地了,王嫣然岂能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