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夜深人稀,发生了这样的奇事,还是招来了十几个人围观。商隐把衣服裤子卷成一团,又踹了酒鬼一脚,骂道:“给你个教训,再喝多了记着回家睡觉。”
围观众人见他走过来,都纷纷让路,估计想什么的都有。
商隐找了家小旅馆住下,他要么不住,住旅馆就住单间。宁可多走几家,也得住单间。
洗了个热水澡,躺在床上便睡着了。
第二天他才发现,他稀里糊涂的把酒鬼的衣服带回房间了,而且衣服里还有一千多块钱。
见到这么多钱,他先是一阵惊喜,随即便知道惹了麻烦了。帮助那个黄疯子打跑仇家,拿了百八十块钱,还可以勉强算作酬劳。可是酒鬼的这些钱,如果私自吞了,便大有行窃甚至抢劫的嫌疑。
坚持了这么久,忍饥挨饿都没有走上犯罪的道路。难道为了这一千多块钱,就不惜舍却这清白之身吗?
他犹豫了一下,便决定连衣服带钱的给送回去。
简单用了点豆浆油条,便把这些东西送到了当地派出所。他去的挺早,派出所还没有到上班的时间。他要的就是这个,把衣服交给值班的警察同志,说是清晨无意间捡到的。他认为执班的会省去一些盘问笔录之类的,这样能省去一些麻烦,毕竟有些事情很难说的清。
简单说明情况,商隐便匆匆离开了派出所。他准备离开这个城市,离开这个不太适合他生存发展的地方,尽管他也不知道哪里才是适合他发展的终点。
离开故乡家园的浪子,身似浮萍,已经没有了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