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哪里来的冷风一吹,姜思榆下意识抱住了自己的双臂。
薄薄的衣角轻轻飘起,冷风一下子就灌入了她的衣服里面。
“哎哟……”
还没姜思榆她仔细看看周围的环境,身后,就被不知道被谁用力踹了一脚。
身体趔趄了几下,扶住了一只木桌子,她才堪堪站稳了脚步。
“小野种,有钱没有,全都拿出来,不然今天一定要让你见红!”
桀骜不驯的女声,从身后响了起来,旁边还夹杂着几声愉快的笑声。
听到这陌生又熟悉的声音,姜思榆愣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冷汗一下子就从额头渗了出来。
眼睛,往左侧一看。
逼仄狭隘又脏乱的角落里,安安静静地躺着几根扫帚。
对了,一切都对得上,这环境,她太熟悉了。
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她还会做梦,梦到这间阴暗的教室,很久很久。
她本以为她忘记了,其实没有。
“怎么不说话了,小野狗,听说你妈和你爸生下你之后就被车撞死了,是不是真的啊?”
姜思榆半天没有回应,刚刚踹她的人,显然有些生气了,走了过来,扯了一下她的衣服。
“你……”
姜思榆愤怒地转了头,用力甩开来人的手,抬头,望向了这个比她高了一个头的短发女生,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尼玛,大家都是十几岁,你长那么高干什么……
这个人,她永远都记得。
凌铃,和她来自同一所孤儿院,小学的时候,还当了三年的同桌。
算是短暂的好朋友吧。
只是后来,一切都变了。
在自己好心把捡瓶子攒下来的五块钱买了零食和她一起分享之后,就变了。
她以为自己很有钱,所以,就像今天这样,时不时就把自己堵在角落里,打一顿,逼着自己把钱给她。
还好自己是真的穷,所以每次都只是被打一顿,啥也不会发生,嘿嘿……
“你什么眼神,瞪尼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