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驹子顿时瞪圆双眼,犄角泛起微光,鼻息间喷出两股白烟,作势要抢夺。
“我的天!你竟然想吃肉。”
许子恒心虚地转身进了厨房。“别着急,做熟了一起吃。”
最终,金驹子啃着香喷喷的肉排直哼哼,尾巴甩得像条金色绸带。
许子恒则躲在灶台后煮了锅驴肉,还煞有介事地告诉金驹子:“这是河鱼肉,肉里刺多得很,你肯定不会吐刺,不能吃。”
金驹子斜睨着他,鼻子在锅边嗅了又嗅,终究没敢下嘴。它那比猎犬还灵的嗅觉,早把许子恒的小把戏识破了。
吃饱喝足后,许子恒来到院中。他随手抓住那张青石板桌,竟如拎起木凳般轻松,单手举过头顶时连眉头都没皱一下。目光扫过角落的景观石,那是块足有六七百斤重的褐色巨石,当年四个壮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抬进来。此刻他蹲下身,双臂环住巨石,丹田一较劲,巨石竟稳稳离地!落地时地面轻颤,惊起几只栖息的麻雀。
“不止十倍力量,宛如是华国的超人。”他盯着掌心的老茧喃喃自语。
取出计时器来到院外,脚尖一点便窜了出去。耳畔风声呼啸,道旁的槐树飞速倒退,百米距离竟只花了三秒!这个数字让他骇然。
“华国队长”许子恒心里鬼使神差的,想到这个称呼。
人类百米纪录保持者也需九秒多,他竟快了三倍有余!接着又测试了视力、听力与抗打击能力,各项数值都呈倍数增长,最惊人的是皮肤下隐隐泛着玉色光泽,周身还萦绕着若有若无的清香,恍若古籍中记载的“玉体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