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拿布娃娃的,叫贺靡,是跟我关系很好的……妹妹。”
“十八岁那年,她被沈知游选走了,说她很有天赋,是一个非常好的苗子。”
沈知游把贺靡接走的那天,贺临正在警局喝茶。
迟柚猜得不错,扒手,他确实干过。
那天临近贺靡的生日,贺靡喜欢一只棕色卷毛小狗玩偶,但要三百六十九块,他当时全身上下只有五十块钱,全市只有那家店有卖这个玩偶,问过店员之后才知道那个是最后一只。
情急之下,他就动了不好的念头。
“好苗子?是特殊小队的好苗子?”
“没错,有一次过节我们偷跑出去很晚才回来,怕被院长妈妈骂,于是我们选择了翻墙,阿靡不小心把腿摔折了,医生说最少得养三个月,但是从医院回来的第二天,阿靡就说她的腿不疼了,可以不用拄拐了。”
精神力者的自愈能力远比普通人要强得多,这点迟柚倒是清楚,只不过以她现在的精神力,自愈能力和普通人齐平。
“三天后,她就能跑步了。”
“就是因为这个,沈知游盯上了她。”
很多精神力者并不是都能自我察觉到其所在,有些人不需要引导就能很好的利用,但有一部分人,如果没有人带领,精神力也只会荒废。
“你精神力等级也挺高的,他当时没盯上你?”
迟柚发问。
贺临摇摇头,“我当时无论是从哪方面都不如阿靡,沈知游自然不会把我放在眼里。”
他那会儿正值叛逆期,不服管教,三天两头进局子,还爱学人染黄毛,妥妥一个不良少年。
沈知游什么身份,怎么可能会把他当回事。
“所以她是第六小队的人?”
尽管贺临说她是第六小队里唯一活下来的人,但迟柚没有一点印象,眼前这个稚嫩的面孔,她不认识。
贺临又拿出一张单人的证件照,“是,第六小队是沈知游负责组建的,一共六人,你担任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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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是怎么死的?”
说到这,贺临起身,抽走了迟柚手里的照片,一脸怀疑地看着迟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