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有个什么事,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前因后果,都会一一记录在手札上。
每每闲暇时,还总是会拿出来反复翻看,赏析。
手札就放在他平时睡觉的枕头下面,村子里就没几个识字的人,就算是被人看到了,也不会知道上面写的什么。
没成想到头来,却成了他定罪的最大依据。
紫大山无视胡江的再三狡辩,直接判处其斩刑。
退还抢占的田地,赔偿村民损失,向衙门缴纳罚银二百两。
这个时代,普通百姓的斩刑,不必像后世那般需要层层上报,层层复核,只需上报所处之地直属上官即可。
而北元镇隶属凌安县,镇守的上官自然就是县令大人。
紫大山另外交代冯昆和王平,继续查探胡江家人以及其他人有无牵涉其中,如果有,即刻缉拿归案。
绝不姑息!
至于郑二丫的婆家人,胡铁军作为一家之主,不但不能约束家人的恶行,还有纵容之意,杖三十大板。
胡于氏虐待罪,致人重伤,情节恶劣,判处杖三十大板,牢狱三年。
胡于氏的大儿子胡农因经常骚扰郑二丫,判处杖三十大板,牢狱一年。
大儿媳于槐花虐待罪,判处三十大板。
三儿媳蒋洁,故意推倒怀孕的郑二丫,导致其流产,判处三十大板,牢狱两年。
考虑其怀有身孕,特准其可以在孩子出生年满一岁之后再执行刑罚。
如果中途有意外,终止身孕,自流产之日起六个月以后,执行刑罚。
二子也就是郑二丫的丈夫胡庄,因其不作为,任由家人欺凌妻子儿女,杖三十大板,以儆效尤。
待郑二丫伤好后,可根据其意愿,准其和离,带孩子嫁妆回归娘家。
另,胡铁军一家补偿郑二丫母子五十两,向衙门缴纳罚银五十两。
张贴告示,公布罪行,通报全镇!
三日后,游街示众!
不但要走遍北元城的每一条大街小巷,还要走进每一个村子,每一户人家。
告示一出,全镇皆惊!
如果说,上一次北元镇之外的竹山村的公开审理,对大家伙儿来说可能只是看了场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