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萝意识到自己进入了原主的回忆中。
她跟随这些记忆,目睹了原主整个成长过程。
原主姓阮,是家中独女,因生来体弱,父母怕留不住她,便未给她取名,只唤她囡囡。
阮氏耕读传家,在朔州一带有些名望,原主幼时吃穿不愁,受尽父母宠爱。
变故发生在她五岁那年。
那一年的冬雪很大,原主父母乘坐的马车自山崖跌落,因大雪封路,原主父母没能得到及时的救援,于坠崖当夜撒手人寰。
原主连父母最后一面都没见上。
她年纪太小,又失恃失怙,一个人孤苦伶仃,很难活得下去。
族中经过商议,将她交给了阮父的从兄阮达照顾。
这差事原是阮达自己求来的。
按辈分,原主该唤阮达一句堂伯。
阮达此人没什么本事,主动揽下照顾原主的差事,自然不是因为心善,而是因为他觊觎原主父母留给原主的家财。
他与妻子一开始还知道分寸,对待原主尚算用心,可时间一长,两人便耐不住性子。
为了独占原主的财产,夫妻俩借口外出,后又折回,在原主院子里放了一把火。
可怜原主一个五岁的小姑娘在火场中挣扎求生,若没有遇到陆行云,便真叫人给害了。
原主出事后,族中派人探问,所幸来的是个聪明顶事的,一番查探后,揪出了残害原主的幕后真凶。
阮达夫妻被下大狱,受到应有的惩罚。
族中再不敢将原主交于旁人扶养,只得把她安置在族学中,由族中亲戚互相照应着。
原主在族学一呆便是十年,整日与书相伴,安静得像个透明人。
族中长辈本打算为她定一门婚事,好叫她后半辈子有个倚靠。
谁知一向听话的原主竟坚决反对,仅留下一封书信,便毅然决然离开族地。
她将父母留下的财产一分为二,一半留给族人,以报他们护持之恩,一半自己带着,去到玉京后用大半积蓄盘下来一间书斋,靠卖书抄书为生。
原主之所以离开族地,不仅因为她不想嫁人,还因为她听说了陆行云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