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全现金无合同,也无发票,钱货两清后各回各家。
谁会闲着没事,去IRD主动申报缴税?
脑子有包嘛。
为了维护港岛金融自由港的形象,IRD对个人账户监管也非常稀松,约等于没有。
除非是被盯上的目标,基本不会出现谁的私人账户里存进一笔钱,立马有人上门询问,你这笔钱是哪来的?
但是,都说了,前提是不被盯上。
如果被盯上,还查实了,就涉及到《税务条例》第82条:蓄意瞒税。
补交税款,还要加罚逃税金额1至3倍的罚款。情节严重,数额巨大者,最高监禁三年。
另外,IRD有权追查嫌疑人7年内所有未申报收入。可向法院申请冻结嫌疑人名下房产、存款、期股,及首饰、古董、等高价值和硬通货资产……
IRD问询室内,时年48岁的税务调查科,高级首席调查主任霍景廉,坐在主问询位上。
这货是中英混血,父亲英籍公务员,母亲粤籍港岛本地人。混到调查主任的职位,日常经手的都是跨境商贸、大额隐形资产类案件。
华女士今天,也算是享受了一把超规格待遇。
税务调查科不是O记那帮糙汉,霍景廉很有些温文尔雅的气质。开场便让华女士不需要紧张,今天请她过来,只是有一些事情需要核实确认……
比如,81年有三批工艺品和仿古家具由内陆入港……不要紧张,港岛没有文物评级,一切交易只要来路清白,你情我愿,就百无禁忌。
而且,港岛是法治社会,不存在逼供诱供。通过语言陷阱套取到的信息,法庭是不会采信的。
所以,大可直言相告。不需要,也没有必要做任何隐瞒。
……
哦~~~你也不知道,由你族亲姑母代为保管。
……
不要紧张,我们了解的情况呢,那批家具和工艺品,木料价值很高。你初到港岛不久,贵重财货由信任的长辈托管,是很稳妥的选择。
对了,你名下登记的资产中,有在82年年底,于比华利山以个人名义,分批次购入的十二栋别墅。累计花费三千余万港元。能否告知,你的资金来源是什么吗?
……
哦~~~亲属借款。亲属间借贷没有任何问题,不违法,不要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