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预定的航次,船长和驾驶员应在研究有关资料后事先做好航次计划。
(三)大副、轮机长应在与船长协商后,预先确定并落实本航次所需各种燃物料、淡水以及备品的数量。
(四)船长应检查各种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无逾期,检查运输单证及港口文件是否齐全,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好麻烦!继续看,第十条 制定航行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航线的总里程和预计航行的总时间。
(二)预计航线上的气象情况和海况。
(三)各转向点的经纬度。
(四)各段航线的航程和预计到达各转向点的时间。
(五)复杂航段的航法以及对航线附近的危险物的避险手段。
(六)特殊航区的注意事项。
......
天啊,这么多!怎么这么麻烦啊!
继续,第二节 了望
小主,
第十五条 值班驾驶员应遵照《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的规定随时保持正规的了望,并应达到下列目的:
(一)利用视觉、听觉及所有其他可用的方法对当时环境和情况保持连续戒备的状态,并及早发现或察觉到它的变化。
(二)充分估计到碰撞、搁浅和其它危害航行安全的局面和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