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指尖刚触碰到我的手指,我就感受到他的温暖。心脏不知为何一时跳得很快。但我不以为意,强迫自己将注意力放在执笔上。
待我学会了如何执笔,他就教我如何写字。他先是在纸上写了一个“遇”字,然后就让我临摹。我按着他先前写的步骤写下这个字。我自认为很好,于是大大方方地就拿给他看。
谁知他看了一眼就大笑出声,双颊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红。我满是不解地看着他,于是他含笑问我:“你这可是在鬼画符?”
我一听,顿时感到不满。便鼓起了双颊,狠狠地扔下了毛笔说道:“既然如此,那我便是没有学习的天分。我可不必再练了。”
晏卿一听,连忙讨好道:“我开玩笑的。你第一次写字就能写成这样已经很好了。”他停顿了下,似是感到难以启齿,“你可知我当初写的第一个字像什么吗?”
“像什么?”
“像”他忽地低头一笑,“像没了毛发的毛毛虫。”
我顿时捧腹大笑,“这么一对比,你可真比我还蠢啊。”我趁机狠狠挖苦他,毕竟我可是一个很小心眼很记仇的人呐。
他闻言既没有反驳我,也没有为自己辩解。
只是站在我的身旁,静静地看着我,听着我的嘲笑。
午后的暖阳透过窗照耀在我们的身上,在白净如玉的地板上投射下一双互相依偎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