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沉默,站起来,他拉住我:“那本书你看了?”
我点头。
我们两个都沉默。
过了一会儿,詹姆士松开我的手:“也有几分说服力对吧?”
我走出他的房间,已经接近黄昏,他被他姐拉去试衣服,我就在城堡里乱走。
走着走着就走到上次迷路的地方。我站住,望着十几米外的铁窗。
被夕阳烧红的天,定格在窗口。
让我想起夕阳如画,岁月如歌,人生如梦。
从吉姆消失的那天,也有几乎十日了。我痴痴地远望斜阳,听到身后低低一声叹息。我回头,先是一愣,后是紧张:“先生。”
第70章 (上)
他今天穿地没那么风骚华丽,简单的衬衫,窄口裤,合腿的小皮靴,只是领口大开,介于性别之间的细白皮肤,极为引人遐想。看地让人吞口水。
微乱的金色刘海在夕阳下非常不具真实感,还有他的脸,每一笔轮廓都不似真的。
他看看我,嘴角习惯性地半勾不勾着,蓝宝石似的双眼,里面一片冰凉。
我想起《异录》里的话,心里象敲钟,眼睛直直望窗外。过了一会儿,他走了,我才僵着脖子回去。
詹姆士已经穿戴整齐在屋里等我,一看我来,就拉我下楼。楼下的人比想象中多,一眼望去,最扎眼的那个让我好几秒没移开眼,那绝对是现代版的白雪公主,爱丽丝。
人群之间,就她一身纯白,头顶还有个金色菱形小冠,水灵灵的眼睛淡淡地勾画出形状,小嘴一抹水蜜桃似的嫩粉色,别的女的立刻显得又俗又老。詹姆士果然也好一阵没拔出眼球,我笑,他耸肩:“尤物。”
Party上另一个尤物,是詹妮,还是那款埃及艳后似的妆容,前凸后翘的贴身鱼形紫礼服,媚眼一转,就听见有人倒吸气。她和爱丽丝是两种极至美,同时出现在一个场合,满足了所有男人的幻想。詹姆士去跟他姐打招呼,让我站这别动。
我时不时扫一下场里,最后总会定在爱丽丝旁边,那个男人低着头,优雅的脖子露出一截,手里握着个透明杯子,似乎不太想理人,但总有人去他那里敬酒然后交谈两句,他说话的时候眼神微散,却笑地很礼貌,即使有些清冷,却不会让人觉得怠慢。
詹姆士回到我身边:“光看是没用的。”我刚喝一口酒,就被他直接拽过去,先吻了爱丽丝的手背,我也吻了一下,就听他对他说:“上次在您那里过地很愉快,先生。”
他推推我,我连忙也举起酒杯,我们三人依次两两轻碰,我感觉我每个毛孔都不怎么舒坦,我急于脱身,却被詹姆士从后面强力抵住,他拍了我一下,跟先生说:“这是我最好的朋友,RAN。”
我有点尴尬,却见那边笑了下,嘴角慢慢勾起,又坏又迷人:“哦。”然后转向我,湖蓝眼眸却对着詹姆士,“我知道。”
我一愣,握着杯子,一道目光射来,我转过去,爱丽丝正笑望我,眼神奇特,仿佛我的脸跟别人的长地不一样。我咳了下,她倒先跟我说话了:“久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