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自弃利落的下车,解下腰间系着的挡风专用的还挂着许多叮叮当当金属配件的超酷牛仔前开身包裙,随便抛在车身上。
转身,甩发,亮相。一个白衣胜雪,长发垂腰的娇小玲珑的二八佳人出场了。
花自弃身上穿着质地做工极佳的白色的有点宽大的公主系列长裙,胸前同色的p3手机随着走路的姿态略有起伏,白色半高跟面上有一斜斜地双层透明蝴蝶结,手拎一只小小的缀满珍珠的包。浓密的长发瀑布般更衬得她风雅秀丽。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状。
她袅袅亭亭走向警察局,走道拐弯处一位西服毕挺的高个男人站在那里抽烟。
“你就是花小姐。”高个男人迎上来问她,声音柔和,面露微笑,看不出等待中的焦急,他出口的句子也只是一般陈述句而非问句。
花自弃点点头,一副大家闺秀状。
“我是向律师,和你通过电话的。”
“嗯。”
“跟我来罢,都在等你呢。”他意味不明的笑了笑,灭了烟,用脚后跟踩熄,率先推门进去。
警察局里格局有点乱,花自弃默默跟着向律师走,一边不无好奇地张望,身为良好市民的她平生可是第一次光顾这里。
和某些三流电影里的片断差不多,这里有一种公共场所特有的嘈杂,不过没什么特立独行吸引眼球的人或物。
向律师推开一扇门,很绅士的请花自弃先进去。
一进去,就能看到两班人马隔着本色本质的西式会议桌遥遥相对,桌子中间的凹处摆设了几盘绿色观叶植物,枝繁叶茂、欣欣向荣的,颇有点cs游戏中掩体的作用。
花自弃一进门,就理所当然的吸引室内众人的注意力,多数人的眼神是评估,和做出第一眼印象的判断,当然也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