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多大,做什么的?”
“我叫叶朝南,三十岁,以前在大姪国的相国府里当侍卫,现在,带着孩子四处流浪。”
“好好的侍卫,怎么不当了?”
叶朝南伸了伸胳膊:“断了一只手,不中用了。”
这个时候步细细才发现,叶朝南的一只胳膊是有问题的,他那只‘胳膊’十分僵硬,而且‘手’被布条缠着的,应该只是个粗糙的假肢。
“这属于工伤吧?没有抚恤金吗?”
“有,为了给甜瓜治病,都用光了。”
“我很穷,养不起你们。”
“我不用姑娘养,我能养活的起甜瓜。我知道姑娘欠着王爷六万两,我会努力挣钱,帮姑娘还债的!”
步细细头黑,“你知道六万两是多少吗?你能挣多少?”
“我可以卖命,虽然我只有一只手了,但是对付一般毛贼还是不成问题的,我可以当赏金猎人,挣的比较多。”
“既然能挣的不错,那就带着甜瓜好好过日子吧,当什么家臣,那不就是奴才吗?我不需要,你也不要把这种不正常的想法教给孩子,她现在正是建立三观的时候,你别把她教歪了。学的一副奴颜婢膝在身上,一辈子不被毁了?”
叶朝南瞪着一双眼睛,厚重的双眼皮下是迷茫的眼神,他只知道女儿的命是步细细救的,他只是想报恩,并没有想那么多。
娘亲!”咯咯咯,甜瓜不知道从哪里一下子冒了出来,抱着步细细的腿,笑的咯咯的。她把小脑袋往步细细身上蹭,比猫咪还懂怎么讨人喜欢。
步细细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把她抱到腿上坐了,又让茉儿拿吃的给她吃。
“娘亲,我们去荡秋千好不好?”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