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脑筋要不得,真是要不得,人生就得该吃吃,该喝喝,遇事不要往心里搁,方能长生大道!
烟柳把完沧瀛的右手,让他换左手。
沧瀛左手扣的小青龙蛋,染上了血。
但是他已经应了姜丝的话,把蛋放在了右手,把左手拿了出来。
染满了鲜血的左手,出现在烟柳面前。
烟柳眉头一挑,心里啧了一声,龙血啊,就这样浪费了,给她喝多好,小金龙崽子真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守着自己至阳宝物不当回事儿。
沧瀛觉得自己沾满鲜血的左手太过脏了,从袖笼处掏出一方帕子,往烟柳手掌上一搭,隔着帕子,才把自己的手放在她的手上。
姜丝:“!!!!”
果然喜欢才会在乎,哪怕自己没有察觉,在行为举止上,总是要小心,小心再小心,真怕冲撞了她。
唉,她家烟柳是一棵树,就是一棵木头,她说不喜欢别人,就不会喜欢别人,她说不会开窍就不会开窍。
沧瀛有点杯具,命定是猎杀,猎杀是一把宁断也不会弯的刀,还有了一个养成系的姜蛋蛋。
现在对烟柳喜欢未可知,等他知道了也白搭,从烟柳有灵识算起,她跟她一样都有几千岁了。
小金龙崽子才多大,三五百岁,三五百岁跟几千岁相比,就是一个小玩意儿,就是生命中的一个过客,眼前的一片云烟。
手掌上染上了血,手腕上没有血,烟柳手搭在了他的手腕上,眼睛看着他手掌上的血,浪费浪费真是太浪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