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之漾对这一套早就了然于心,当年她当老板的时候也这么干过。
等十分钟,她站了起来,和前台说到:“我给你们三分钟,如果再没人和我们谈的话,我们只能法庭上见了。”
前台明显很惊讶,对方似乎并不畏惧他们这个娱乐圈的大势力。
但是肖之漾的威胁明显有效,很快,就有一群深色肃穆穿着西装的人地浩浩荡荡前来商谈了。
和肖之漾想的一样,对方先夺夺逼人占据心理上的优势,然后采取后果威胁法。试图让她这个小公司臣服。
“我只想谈正事。”肖之漾说道,“第一个你们要赔偿何老先生的精神损失和名誉损失费用,第二个,你们旗下所有的媒体账号都要发文道歉,澄清这件事情。如果这两个你们都不能答应,那就法律上见。”
“你真的确定不收回起诉?”对方的领头是一个十分精明强干的女强人,她冷着脸穿着高跟鞋,显得十分有气质,“你们这样的小公司我看太多了,我劝你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而和我们起冲突,你应该要明白,这个圈子里面话语权在谁的手里。”
“可是何老他不是圈子里面的人,你们依旧不放过他,只是因为他一个成功的代言。”肖之漾冷笑道,“或许你们一切控制不在手里面的东西都感觉受到威胁,但是法律是公正的,我就不信你们能一手遮天。”
接下来,肖之漾一人和他们辩解了许久,她不断用法律这个词来激怒对方,因为现在她唯一占的上风就是法律上的优势,即使这并不是一个什么大罪,但是对方的确侵犯了法律。他们旗下的一些账号或许会因此而关闭,而也就是意味着他们损失了很多的控制舆论的手段,而这些账号要重新开始养的话,并不是短时间能做好的,而且需要大量的资金。
果然,肖之漾的手段明显是有效的,对方是法务部的,他们虽然曾经精通法律,但是却习惯了利用公司的优势让对方臣服,这些年来也一直都是用金钱和权势的力量打压对家。所以对一个小公司口口声声说法律显得极其不耐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