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个学法的,肯定不会犯错误,但多少找了点道上的渠道。任喻回过味来了:“挺坏的嘛。我还以为你们干这行的都自视甚高,特别如奉圭臬。”
“其实法律和宗教是一样的。”
“怎么说?”
“一开始接触的时候会信奉它,熟悉之后就会利用它。人对不了解的事物总是会先神化,等你搞清楚了,它就会变成工具。”
人性如此,也是事实。任喻表示认同,又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晚上回去打算干什么?”
“睡觉。”
“没点睡前活动?”
方应理瞥他一眼,意味深长地回答:“这就是睡前活动。”
“……”任喻失语,后面关于博尔赫斯做的功课全都没说出口,只好又用夹着烟的掌根叩了叩他肋骨下方,“这伤又是怎么来的?”
看起来曾是一个开放性伤口,源于某种利器。刚刚用手指丈量过,足有六七厘米。
也不知道是那口烟刺的还是怎样,方应理开口时声音有点哑,喉咙里带着含混的笑意:“杀人放火。”
别人这样说任喻或许会一笑置之,可偏偏方应理平时一本正经,又一副西装暴徒的模样,他甚至还怀疑过他虐狗。任喻神色凛一凛,一时没接上话。
好在方应理立刻笑了:“开玩笑的。”
“大学毕业之后我参过军。”
一句话出来,感觉枪林弹雨的,任喻瞬间想起不久前在方应理的书架上看到的那本武器图解,他努力尝试将这些信息拼凑起来:“炸弹演练失误?执行任务遇险?”
“你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