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长辛在碧玉倾心镯里感应了一会儿,从中取出了一套红宝石镶金头面。
仔细欣赏了一会儿,季长辛点了点头,做了一个重大决定—— 把这套红宝石镶金头面卖了换钱!
生活所迫,昨天的两千三百块钱,早上吃早餐花了6块,上午人家张叔帮忙人前人后的跑,不请人家吃饭总得买瓶水吧!5块。出门前充了100块话费,出门打出租车135块,住酒店300块,押金200块……
就那一千多块钱她也生活不了几天!
想找个好点的袋子简单的包装一下都没找到,最后只能随意的拿了个垃圾袋就直接把这套红宝石镶金头面装上就出门了。
其实她好想像小说中写的那样,随意找个当铺,当它个百八千两的。
可惜,现在社会早就没有了当铺的存在。走了好久,才看到一个金店——胖福金店。
没有犹豫,直接提着垃圾袋……呸,是提着红宝石镶金头面就走了进去!
并没有碰到像小说里说的那种用着鼻孔看人的极品服务员,老板是个中年胖子,圆脸,小眼睛,双下巴,啤酒肚,标准的老板身材!
“妹子,这是有看上喜欢的了?”
中年胖老板瞧着提着垃圾袋进门的季长辛也没有露出什么不满的情绪,依旧很是温和招呼!
就这服务,胖老板在季长辛心里的好感值又上升了一丢丢。
季长辛把垃圾袋往柜台上一放,推给了胖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