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归负责绞人。
路庭负责刺杀。
两人动作全程丝毫不拖泥带水, 流畅利落到了几乎具备观赏性。
非要说唯一的“美中不足”, 那大概就只有路庭摸出匕首的位置。
“……”岑归先是往路庭那瞟了一眼, 接着他若无其事把视线转开。
但又两分钟过去后, 完全没办法控制的, 岑归发现自己的眼睛已经自动又转回去。
他又往路庭的大腿瞄了一眼。
更烦人的是偏偏他偷瞄还被当事人给发现了。
路庭忽然转过头来, 勾着唇角低头凑到岑归耳边:“看我是不收费的,这位先生。”
“……”岑归说,“你想多了,我只是在思考问题。”
路庭“唔”了一声:“什么问题需要你有一眼没一眼地看我,像都不好意思光明正大地看?”
岑归沉默,然后终于直截了当地说:“你是怎么把匕首从裙子下面拿出来的?”
不错,路庭的匕首就是从裙底摸出来的。
那一幕堪比他的打扮那么惊人。
岑归之前一直没敢太仔细地去看路庭,不过凭着直觉与一眼阅人的功力,岑归一直以为,路庭身上是没带武器的。
为此,在他发现自己需要搭档,得有人配合着他给伯爵夫人补刀时,他还考虑过让路庭去取被落在门口的柴刀——但也就是在那个关口,岑归望向路庭,一个字都还没说,他就眼睁睁看见路庭将手伸向了自己的裙子,并把裙摆豪迈一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