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小白顶着耳朵被揪的不适之感,艰难的歪了歪兔子头,红红的眼珠子转了两转,只见那之前在草地上吹捧他的众小的们早就一溜烟儿地作鸟兽散了。
“哼!一群没义气的家伙!”他正暗自不愤地想着,就见一根如葱般的纤纤玉指在他的鼻尖上点了点,“喂!小白,你可不乖啊!怎么又自己偷偷跑出来!就罚你…嗯…今晚少吃一根胡萝卜!”
少女转拎为抱,他的长耳朵好不容易解放了,可转眼之间,肚子又要遭受无妄之灾,他不禁万般委屈地耸拉起耳朵,感叹自己跟了这么多年的主人还是毫无人性。
“好啦,小白,逗你玩的,别这么萎靡不振的!”少女自然而然地拍了拍他的屁股,“过两天呢,就是你主人我的好日子,到时候给你加餐呀?十根胡萝卜怎么样!”她颇为豪气地伸出五根手指,顿了顿,忽发觉不对,遂化掌为拳,做出了个十的手势保证道。
十根?你想撑死老子呀?他有些不屑,不过还是满意地往少女的怀里蹭了蹭。夜色渐浓,隐去了一只兔子的红扑扑的脸庞。
好暖和呀!小白固执地觉得。即使,深秋将至。
“我家小白最乖了,嘻嘻!”胡绯箩对着他的头顶又是毫不客气地一通乱摸,他的发型什么的,她从不在意。
这个蠢女人!不就是要嫁人了吗?有必要乐呵得像隔壁村王地主家的傻儿子似的么?
对,他的主人,胡绯箩,京城第一富商家的二小姐,在人类计日的十月初五,据说是个良辰吉日,就要嫁给当朝大学士的长子白之秋为妻了,而那个白之秋,据说也是个长得人模狗样的翩翩公子。也就意味着,三日之后,少女温暖的怀抱不再是只属于他一只兔子的了,想想委实是悲哀啊悲哀,所以,请原谅他在形容那白公子的长相时,忽略了世间还有芝兰玉树这四个字的存在。
“小白,你说他还会记得我吗?”胡绯箩有些憧憬地眨了眨那双内含万千秋水的大眼睛,问道。
“他记不记得关老子什么事?”小白百无聊赖地用胖胖的前爪搔了搔耳朵,在胡绯箩的怀里慵懒地翻了个身,这个问题他听了能有不下几百遍,耳朵都要生出茧子来了。
当然,少女听不到小白如此这般简单粗暴的回答,依旧自顾自地幻想着嫁给心中惦念十年之人以后的生活,那是一幅旁人描绘不出的圆满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