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将一切都陈列得完美无缺,如同摆放艺术品的博物馆。可唯有一件事,一处细节,一个缺憾,即便他冷静,残酷,狡猾,聪明绝顶,也无法弥补。
——他她杀死被害人的目的。
死者的伤口,在脑后。这就证明他是在秘书刚刚从昏迷中醒来,还没来得及转头的时候,被骤然袭击的。
他不想让她死前再看见自己的脸。因为他知道,她认出了自己,而这张脸绝不是她想看到的那个。
这个世界上,能够令人违反理智和原则,冲动行事的力量有三个:爱,愤怒,以及——愧疚。
感情用事,向来都是失败者的生理缺陷。
而这无疑昭示了一点:她认识这个凶手。而且绝没有想到会是他。
夏洛克·福尔摩斯站起身来,他双手撑在办公桌上,盯着光滑的桌面里隐隐倒映出来的那张脸,陷入了思考。
什么人,可以在深夜来去自如,悄声无息,被众人所习惯?
什么人,可以避过这栋楼里所有的摄像头,犹如鬼魂,察觉不到存在?
又是什么人,能够将自己的痕迹完全扫去,如同做过千百次那样快速,熟练?
一个不被注意的隐形人。一个存在感低弱的边缘人。一个你擦肩而过却记不起脸庞的无面者,一个社会必须存在的,却又受不到任何关注的职业群体——
一个……
“清洁工。”夏洛克忽然抬起头,盯着简,问她,“他在哪里?”
简从他的神色里看出了些端倪,不由得直起腰来,向门外看了看,问生命一号得到确认的答案后,回答他,“离开了……我甚至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的。”
“你还得他长什么样子?”夏洛克继续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