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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e FAMOUS+番外 shallow7 844 字 2022-11-11

前两个触了费驰的逆鳞,直接免谈。最后一个……费驰也很想让他滚,但这人嗓子是真的好,音域极广、音色自带法兹效果、张力十足,完美适配费驰的乐队风格。

可是一个摇滚乐队的主唱不热爱摇滚,这说出去不是个笑话么?

更何况,这还是个费驰最反感的恋爱脑!还是个死gay!

这人不肯说自己前男友是谁,反正就是乐坛一个明星,也是唱歌的,混的还不错,所以恋爱脑也要出道,也要成名,要比前男友红,气死他。

这个叫林森的男生长的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作为乐队frontan应该是颜值过关的,可费驰就是看他不顺眼。

但凡能找到第二个嗓音跟他不相上下的,哪怕长的稍微差一点,费驰也不会选他。

可是,没有了,面试了这么多主唱,林森的嗓音条件得天独厚,得到了公司上下的一致好评。

够了够了,真的够了,费驰觉得有三个固定队友就够自己头疼的了,节奏吉他和键盘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他放弃了,录音和演出需要时再找兼职乐手合作吧。

fao(中文名:费莫斯)乐队成立的那一天,是费驰非常闹心的一天。

这支乐队,跟他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不爱摇滚的恋爱脑主唱,不会弹贝斯的星二代骚包贝斯手,成员首次见面就迟到、还满嘴大蒜味的宿醉鼓手。

三个队友没一个他能看上的。

费驰很绝望。

在经纪人郎哥的鼓励下,他决定勇敢面对残酷现实——天才总是要历经一番挫折才能成功,而这些自己看不上的队友就是自己成功路上的虾兵蟹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