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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去。”江余顿了顿,试探道:“要不先给淮哥他堂哥打个电话吧?他就在a市,我见过他。”

墨宋临的脸色瞬间变了,又强行收敛起来,声音却很不自然:“他…还有个堂哥啊……都没听他说起来过,他俩经常来往吗?”

江余摇摇头,小声道:“我也不清楚,我就是没地方去,在淮哥家借住了几天,不过淮哥跟他挺生疏的,应该是不太来往,还是先不叫他过来了吧。”

墨宋临表情舒缓了一些:“嗯——你没什么东西要带对吧?没有就到门口等着吧,司机马上就到了。”

江余拉住他。

“怎么了?”墨宋临低下头,看见江余拉着他的胳膊不说话,声音没来由地温柔了些。

江余抬头看他,眸子微微泛着光,看上去柔软又脆弱。

每当江余这样的时候,墨宋临就容易耳根子软很多,心也跟着硬不起来,他暂时忘了算江余的账,声音低哑有耐心:“还想说什么?说吧,我听着。”

江余深吸了一口气,在那一瞬间作出了一个十分重大的决定。

他放软了语气,眼里带着点哀求:“我之前跟淮哥做过血型配对,虽然很意外,但我俩血型配上了,我愿意跟着去国外,替他捐献骨髓。”

墨宋临看着他,没有说话,他听得出来,江余想要跟他谈条件了。

他养的一条狗,不仅想要长翅膀飞走,现在还想跟他站在同等地位上谈判了。

墨宋临心里感觉荒唐又可笑,可他不得不承认江余这次拿出了有力的筹码,骨髓配型基本都是有血缘关系的人才配得上,陌生人之间能配上的很少,如果江余没撒谎,江余这次确实是撞了大运,他也撞了大运——只要把江余和秦淮一起带走,他就不用再思考回国找秦淮父母研究骨髓配型的事,秦淮是书香人家,父母一定没多少人脉,都很好拿捏,到时候他安排秦淮在国外养好病,这个人就是他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