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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之前三年土地平均价格来收购,分作三年推行。

第一年,将北方的土地收归国有。

第二年,将南方边境六省的土地收归国有。

第三年,将大汉帝国所有的土地都收归国有。

第一一八章 土地政策

按照三年之内的平均价格将土地收购回去,如果是在之前,朝廷提出这样的政策,肯定会遭到大臣们的反对。

大臣们往往自己就是大地主,当然也就代表着地主阶层的利益。

他们都不缺钱,缺的是一份传到子子孙孙的家业,在他们看来,土地就是能够起到那样的作用。

他们购买到的土地,基本上都不会卖出去。

卖田,那会被认为是败家的表现,是家道中落的表现。

不要说以三年之内的平均地价赎回他们的土地,就算是高出那个平均地价一倍两倍,他们都不会将自己掌握的土地放手。

可是,在方浩提前放出几种土地收归国有的风声之后,再提到这样的政策,他们突然觉得这个政策简直是太仁厚了。

在这一次的大会上,没有人反对,全部都通过了土地收归国有的大政策。

至于那些大地主将土地卖出去之后,手上的钱怎么办,方浩也给出了一个思路,那就是兴办工业。

这一点他和裘伯贤也详细的谈过,裘伯贤进行了一些补充说明。

“现在朝廷这边有一些技术可以卖出去,我们会成立一个专利局管理那些技术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