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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朝雨的心和她的脚步跳得一样快,她的心飞到了久远的地方。

“衣服碰到粉笔灰了。”这是他们说的第二句话。

距离上一次说过话,已经过去了三个星期。

落枫山,黑洞洞的帐篷里的晚上,小腹一阵阵痉挛性疼痛,她躺在床垫上面,一个人合着眼,忽然听到了他的声音。外面一众人活蹦乱跳的时候,没有人知道,里面还有一个她在睁着眼睛。

沈朝雨一动不动,去听他的声音,听所有人的嬉笑怒骂,所有的神经都贴向了靠着他们一边的帐篷布上。

“啪——”角落的塑料水杯被她碰倒,沈朝雨从头到脚被钉在原地,忽然好像又重新瘫软附着在那里。如果他知道她躺在这里听他说话,会是什么感觉呢?没有人会发现她,也没有人会知晓她所有的心事、秘密。

外面的流星有多壮观,她隔着头顶的篷布,都能够感受得到。

《重返》结束的时候,他们的采访问:你眼中的十七岁是什么。

在脸上反射式的出现微笑之前,她心里跑过了她的十七岁。

背书,写题,排名,吃饭,睡觉。

这才是她的十七岁。

无所谓,没什么重要。

一直以来,对她而言,好像真的没有真正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