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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果片还要加很多冰块。在我加第四块冰的时候短信回了过来,初七说,小泪,罗格他还是没醒。

我仰脖子把杯里的水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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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格说我的累其实是一种焦灼,我恍然大悟,那么我整个2003年夏天都在焦灼不安,蜷在冷气开得很足的房间里喝冰水,不停地把杯壁流泪的马克杯从左手换到右手,右手换到左手。那时候我19岁,2003年的爆热天气让我觉得整个19岁天空都焦灼透了。

可是我爱罗格依旧。我在电话里这样同任初七讲。外面烈人的阳光被我用厚窗帘隔绝,一想起罗格,他的清冽笑容就仿佛近在咫尺。

即便他永远醒不过来?初七这样问。

是。我笑着挂了电话,喝冰水,把头发扎起来,穿好跑鞋,出门。门一开,无尽热浪滚着进来,可是没关系,我是要去寻罗格,高山险阻都难不倒我。

我20岁。19岁时候与罗格在一起。我们说爱,即使20岁说爱太年轻。罗格说,我们的爱本身就很年轻。于是我把手放进罗格温暖的脖子里。那是2003年冬天,我20岁生日,太阳照常从东升起。我们说爱,说至死不渝。

罗格在f大附近的银行工作。罗格24岁,是笑容清冽的男孩,是在炎热夏天镇定我的最好的一杯冰水。

我打车去他的小公寓,有木头楼梯的楼房显得年代久远,我的深红色裙子在楼道的阴影里暗得快成黑色。我总是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等罗格下班回来,一点儿也不觉得焦灼,只有等待的喜悦。罗格轻轻浅浅地笑,然后我们一起上楼。

一抬头,看到罗格的清冽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