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是姜初禾的长项,他每天最少花费一个小时在跑步机上。
陈英杰退出战场,姜初禾没了对手,便不紧不慢地匀速慢跑,按照参加马拉松的里程行进。
陈英杰起初还兴致盎然的替他数着圈数,数着数着数忘了,等着等着等腻了。
惦记着到早市看看,有没有好的猪前肘,回去炖肘子。女儿最愿意吃他炖的肘子了,考研不容易,得补补。
向经过身边的大爷打听:“麻烦问一下,这旁边有菜市场么?”
大爷遥遥一指,“出去拐个弯就是了。”
“谢谢您。”陈英杰高兴极了,把正在跑道上奋力证明给他看的准女婿撇下,独自去寻那上好的猪前肘。
没戴眼镜的姜初禾跑了半个小时,才后知后觉陈英杰不见了。摘下被汗水沾湿的发带,擦了擦下颚、脖子,打电话给陈英杰,“叔,你去哪了?”
“早市,买菜呢。”陈英杰问他:“跑完了?”
姜初禾想说他还能跑,但怕陈英杰来一句‘哦,你继续跑吧’,于是含糊地应道:“嗯。”
“快来吧,我点了烧卖。”陈英杰在那头扬声:“老板,再加一屉烧麦。”说着,挂断了电话。
姜初禾揉了揉后颈,向体育场大门走去。沿着早市,不难找到陈英杰。
找到他时,他正拿着筷子,和两屉烧麦深情对视。
“叔。”姜初禾坐下。
“诶。”陈英杰等到了人,开吃。
他点了两种烧麦,一种羊肉的,一种糯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