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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血色婚礼(四十五)

人们正在进入网红明星化,明星网红化的内容消费阶段!

其实,现在在网络上,明星和网红,之间的界限已经越来越模糊了。

以前的明星——根据任苒继承的顾甜的记忆,顾甜小时候年代的明星,都是老中青三代通吃的,因为那时候信息传播媒介只有电视、广播和报纸,是传统的渠道让他们得以被成千上万的人认识并且喜欢崇拜;

而现在,粉丝被各路网红,也就是某个领域的“领袖”级人物圈粉,某个朋友喜欢到发狂的一个网红明星,可能你根本没听过……

兴趣被细化了,网民的注意力也正在被极大的稀释。

在这种环境下,你有你的爱豆,我有我的爱豆,想通过传统手段,打造全民皆知的明星,已经不具备很高的性价比——首先,这件事已经很难做到,人们的注意力现在分散在各处,不再局限于电视报纸;其次,如果站在经纪公司的角度,打造一个平民网红的成本远远低于打造真正的明星。

在网红的商业变现方面,根据公开的信息,网红大概有如下几种职业发展规划:

有34,拥有自己的网店;

90以上的网红会承接商业广告;

有10左右签约公司,成为公司的艺人,包装人设全部都由公司打造;

其他的走野路子,自己负责自己,要么拿平台的分成,要么创立自己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