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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芮书忍不住轻轻笑了声,发觉自己竟然被他说服了,不过要真正说服她可没那么容易,“你这是歪理,法律区分了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因为有些人不具备自我判断的能力,需要心智更成熟的人去做出相对准确的判断,相对准确的判断不意味着完全准确。”

“如果我是徐雨澄,我一定会解除监护关系。”

“你这是以己度人。”

“你不会?”

姜芮书张了张口,却没能做出回答。

她扪心自问想了想,答案并不复杂。

“……我会。”她有些无奈地给出回答。

“七八岁的时候能决定自己人生的方向并且清楚的知道这对自己意味着什么?”在这一刻他们的身份仿佛倒置了,秦聿才是法官,而她是被询问的当事人。

是的,她能且清楚。

因为在她八岁的时候,她也曾经做出过一个决定,那就是……她希望父母离婚,从八岁到十六岁,最后如她所愿。

离婚协议书是她一手起草的……

“好吧,我被你说服了。”姜芮书坦率地承认了自己想法,“但你说服我没有用,你得说服审判长。”

“这个不用你操心。”

姜芮书一点也不操心,不管庭审结果怎么样她都觉得不错,理智上她仍然倾向于通过批评教育或管束徐雨澄妈妈,让徐雨澄跟着妈妈回归正常生活,但情感上她被秦聿说服了,但她也清楚,像自己和秦聿这样在孩童时期就如此自我还执着的人不多,属于个案,不能普遍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