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清昊第一眼就跟秦聿的目光对上,他微微点了点头,将接下来的庭审完全交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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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的意见是钱清昊在行车中追尾,撞到了受害人的车,致使受害人的车翻下高速路,直接导致了受害人的死亡,对事故负全责,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如无逃逸或者其他严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
三年是顶格处理。
听到公诉人的话,旁听席里的丁家人都露出了不甘的神情,一条命就三年,实在太便宜罪魁祸首了,但是没有办法,钱清昊也受了伤,不存在逃逸行为,事发后他那边马上有人赶到了医院,之后一直有人守着,而他们是第二天才知道儿子出了事,那时候儿子早已凉透,而钱清昊已经醒过来。
与他们相反的是钱父钱母,三年不长,但是足够毁了儿子原本美好的生活,这简直是无妄之灾。
秦聿将他们的反应看在眼中,目光一转,看到公诉人拿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被告人全责的证据。
审判长确定了责任认定书,询问辩护人:“辩护人,你方对于公诉方的证据有没有异议?”
“辩护方有异议。”秦聿当即表态,“辩护方认为这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合法。”
法庭里小小的骚动起来,这是要从根本上否定被告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证据啊。
釜底抽薪。
但是抽得了吗?
接着他说道:“首先我想说明一个法律事实——追尾不一定是追尾方全责,如果前车存在以下行为造成追尾,应当由前车负全责,即前车倒车或溜车导致追尾、前车突然并线或加塞导致追尾、前车开斗气车造成追尾、右侧超车导致追尾、右侧掉头导致追尾、前者酒驾导致追尾。”他抬头看向审判席,“审判长,我说的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