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的市民很多人都不清楚案情,听到秦聿陈述诉讼请求,一个个都云里雾里。
原告律师一口一个的我当事人不是坐在原告席上的男人,而是一个叫杨女士的女人?那个做原告席上的男人……就是杨女士的丈夫?
所以……
这个案子的原告不是原告席上的宁先生,而是宁先生的妻子杨女士,而宁先生出轨被告,给送了两百万的东西,现在宁先生用他妻子的名义要被告把东西都还给他?
还能这么操作?
所有人都觉得三观掉在了地上,被碾成了渣渣。
第48章 情债?
姜芮书淡定道:“现由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被告的律师道:“原告的陈述大部分不是事实。”
“大部分?”也就是有小部分是事实?姜芮书问道:“哪些是事实?哪些不是事实?”
“一,被告名下的房产为被告个人出资购得,非宁先生以被告名义全款购得。购房当天的确是宁先生陪着被告,但购房的房款是被告自己出的,这一点可以房屋购买合同和转账记录可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