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子断不能说,他有多倾国倾城。
但他,绝对称得上是
——祸国殃民之貌。
沈思有些酸溜溜的说,“一个男子生的这么好看做什么。”
程莫尽撇嘴白了他一眼,“你看什么呢,我说的是他手里的翡翠戒指。”
“戒指?”
“是啊,刚刚他走过去时用手接住身边女侍递过来的手帕擦嘴,我就看见那戒指了。
那戒指是正绿色,颜色鲜嫩,质地在灯火照耀下有些偏黄,藕粉地,乃是实在的三分水秧苗绿。
要知道就算是皇室贡品里成色如此的,也是少之又少。”
沈思听得很认真,“那他一定是什么大人物吧?可我怎么没听说过京中有他这么一个玉面书生呢?”
“我也不知道。”
“还有,你是怎么知道那什么地,什么绿?”
“你没听懂啊?合着说了半天白说了。”程莫尽转身往屋里走。
又马上回了头,小有骄傲的笑着说,“我知道的就是比你多那么一点点。”还拿出右手用大拇指掐着小指抖了一下。
“切,我迟早也知道。”沈思也走进了屋,开始品尝佳肴。
另一边。
“天字二号!贵客一位!”店里小二吆喝着迎接刚来就给了他二两赏钱的江闻。
待江闻落座后,小二问道,“公子怎么称呼?”
一旁牡丹回话道,“我家闻公子想尝尝你们的招牌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