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向东向溪 凌小溪 861 字 2024-03-16

呵呵,还挺大方。

“雇主给受雇人员购买保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意外保险。”

这不是应该的吗?

“服务期间,雇主及受雇人员不得对对方实施暴力、伤害……”

林溪不由自主的想起那最后一条“我希望你是女生”。虽然有这样的合同条款约定,也不能保证绝对的人身安全。就像虽然有法律约束,每年还不是出现很多诈骗、杀人的案件?

“服务时间为30天,薪酬1万美元,合同签订时支付50%,服务结束后再支付50%……”

“受雇人员在服务期内无正当理由中止服务,必须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薪酬,并赔偿2万美元的违约金?”

什么霸王条款!被欺负算不算正当理由?中止就中止了,再另外找个人给他不就行了吗,还赔偿违约金!

算了,反正林溪也不打算接这个活,明天就冲着小陈的面子去见个面完事。

第4章

翻译机构位于东交民巷的一座老洋房内,西洋小楼比肩而立,高大的槐树屹立两旁,整条街显得安静庄严,跟不远处喧闹长安街截然不同。

这一片是旧中国时的使馆区,英国、法国、美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先后在这里建使馆。后来各国使馆逐渐迁到三里屯和亮马桥一带,这一片留下许多洋楼,有些成为外交官的官邸,有些成为办事处,有些门口还立着某某国使馆旧址的石碑。

上午九点半,林溪按照小陈约好的时间准时出现。生怕她不来似的,小陈早早的就站在洋楼门口等候。

“罗塞尔先生已经在里面了,希望你跟他聊完之后能改变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