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珩低头看着挂在自己衣服上的白皙手指,沈暄顺着他的视线往下看,“怎么,不可以拉吗?”,语气刁蛮。
“你也可以拉手的。”陈珩又红了耳朵,低声嗫嚅。
“噗,怎么这么可爱啊,阿珩,嗯?”沈暄被逗笑了,上手揉揉他的头,哦,这是什么品种的大狗狗。
“可是我们是什么关系啊,阿珩?为什么要牵手呢”沈暄装作不明白的样子故意逗他。
他耳朵更红了一点,“你站在此地不要动”,说完就跑走了。
真是什么便宜都占,我才不想要这个便宜爸爸。沈暄心想,也没乱跑,就乖乖站在原地等他。
沈暄等了好久,脚都麻了。你再不出现,我就要走了。她刚这样想完,就看见陈珩捧着一束花,身量笔挺,疾走而来。鲜花配着美人,实在赏心悦目,不少路人都放慢了脚步,想要看场热闹。
沈暄双手抱臂,歪头对他笑,心底的欢愉和这夜市的人潮一样,一点点喧闹起来。
“久等了,沈暄。”他顿了顿,接着说:“我很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我为我们错过的三年感到遗憾,为那些我没有陪在你身边帮你分担压力的日子感到愧疚,劳你久候。但如果你愿意给我这个机会,你身上发生的一切,我都愿意替你承担,与你共享人生的欢愉,共同承受俗世的痛苦。
沈暄想没有人会像陈珩这样,把告白念的像某种誓词一样,庄重,严肃。
她伸手抱过花,牛皮纸里包裹着洁白的郁金香,馥香浓郁。
伸手挽过来陈珩的胳膊,一路朝下,拨开他的手,十指相扣,“我的荣幸,陈珩先生”。
谢谢你勇敢坚定地奔向我,谢谢你理解我的软弱,十分荣幸成为你的伴侣,无论发生什么,我们共担风雨吧。
两人走了几步,沈暄问他:“白色郁金香的花语是什么?”
“永恒的爱。”陈珩微红着脸。
很好,很喜欢。沈暄嘴角上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