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则是座无虚席,荧光棒与灯牌发出的光在暗色的场地中闪闪发亮,交映出堪比银河一般璀璨的星海, 无论是在镜头前, 还是在现实的此情此景中,都美极了。
荀父坐在第一排, 望着台上正边弹吉他边唱着歌的荀辙, 眼神有一些复杂。
“二崽的现场真稳啊。”身边的荀母一边随着音乐拍手, 一边感叹, “他唱歌可真好听。小时候他就唱歌好听。”
“是吗?”
“是呀, 他在家唱过歌的。大崽七岁那年生日, 你忘了吗?”
“……”
荀父无言,半晌, 喃喃道:“是我看走眼了……”他又自豪又有点伤感地说, 眼睛下意识地看向身边的大儿子,后者正疯狂地跟唱,头上戴着花里胡哨的顶灯,手上的灯牌举了两个钟头硬是没放下, 看上去跟个狂热的歌迷完全没有两样:“荀辙!荀辙!!!”
虽然但是。
他身上还穿着西装——他是才开完会从机场直接过来的。
“别说, 荀辙他哥化身疯狂歌迷的样子,还给他加了点人味, ”发小坐在道迎身边,一边挥舞荧光棒,一边跟道迎咬耳朵,“以前总觉得太阴了有些吓人,这么一看,还挺帅的嘛。”